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區別
在IMF審查的174個成員國中,只有大約40個成員國被合法允許發行數字貨幣。當前,我國的數字人民幣正在緊張測試中。工、農、中、建、交、郵儲等六大國有銀行已經開始推廣數字人民幣貨幣錢包,深圳、蘇州、北京、成都等地也以發紅包的模式開啟了數字人民幣的測試。
在當前形勢下,越來越多的央行正在探索擁有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可能性,數字貨幣的國際競爭也已經勢不可擋。
各國CBDC區別?
各國 CBDC 項目之間的根本區別,在于其選定的具體分類賬模型。一般而言,項目的總賬架構范圍極廣,從高度集中化到完全去中心化皆有可能。但需要注意的是,協議設計當中最重要的因素為交易驗證組件。
現在,大多數即將上線的 CBDC 項目都會選擇從零開始構建集中式分類賬。盡管多數項目需要借助第三方方案以執行各類功能,但項目第一方總會將交易有效性的判斷權牢牢把握在手中。以此為基礎,中央銀行能夠隨時廢除任何區塊鏈地址、停用目標地址或者撤銷先前存在的有效交易。
但也有一些國家決定不自建分類賬,而是依靠現有分布式分類賬及其驗證器。雖然這種方式能夠幫助發行方快速與現有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相集成,但也顯然限制了其影響用戶行為的能力。不過即使在這種情況下,CBDC 發行方仍然保留對于關聯智能合約的控制權,保證其能夠凍結地址并行使其他形式的資本控制措施。
總結
雖然數字貨幣已經成為了新時代的新寵,但是各國對于數字貨幣卻各有看法,這也許是各個國家發展不平衡與各國之間文化的差異所造成的。但是在未來數字貨幣發展的越來越完善,人們的認識度提升之后,對待數字貨幣的態度也會隨之而改變。國家對數字貨幣的監管體系也會隨之建立。相信數字貨幣一定會成為未來的發展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