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要求員工簽字:承諾不自殺
富士康要求員工簽字承諾不自殺
5月25日,一份《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在國內不少社區網站留傳。信中要求員工承諾絕不以極端方式傷害自己和他人,如果員工發生自殺自殘現象,員工及員工家屬不得要求公司支付法律范圍個的賠償,并不能使用過激行為影響公司生產秩序。
就在今日上午,富士康深圳發言人劉坤證實,又一名該公司員工意外墜樓身亡。
11個年輕生命的逝去正把富士康推向社會道德的審判臺,憤怒之聲不絕于耳,富士康要求員工以承諾的方式不自殺也許是富士康最無奈無力的一招。
***消息,每日經濟新聞已經拿到這份文件原件,富士康要求員工簽不自殺承諾書被證屬實。
富士康跳樓事件回顧:
2010年5月25日,富士康觀瀾園區一名男性員工墜樓身亡,19歲
2010年5月21日,富士康龍華園區一名男性員工墜樓身亡,21歲。
2010年5月14日,龍華廠區福華宿舍安徽籍梁姓男員工跳樓,21歲。
2010年5月11日,龍華廠區女工祝晨明從9樓出租屋跳樓身亡,24歲。
2010年5月6日, 龍華廠區男工盧新從陽臺縱身跳下身亡,24歲。
2010年4月7日, 觀瀾樟閣村,富士康男員工身亡,22歲。
2010年4月7日, 觀瀾廠區外宿舍,寧姓女員工墜樓身亡,18歲。
2010年4月6日, 觀瀾C8棟宿舍女工饒淑琴墜樓,仍在醫院治療,18歲。
2010年3月29日,龍華廠區,一男性員工從宿舍樓上墜下,當場死亡,23 歲。
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龍華園區,新進女員工田玉從三樓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樓受傷。
2010年1月23日4時許,富士康19歲員工馬向前死亡。警方調查,馬向前系“生前高墜死亡”。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