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創造了互聯網
奧巴馬日前稱,是政府創造了互聯網,引發很多爭論。在國外科技媒體評論人法哈德·曼約奧(Farhad Manjoo)看來,奧巴馬沒有說錯,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視,但更重要的,是政府投入的基礎設施和推動作用。還是那句話,這是個連鋼鐵俠都需要團隊合作的時代。
文/法哈德·曼約奧
企業是社會發展的中流砥柱,企業是科技進步的中堅力量,企業是發明創新的不竭源泉。對于這個觀點,奧巴馬似乎不太認同。他認為, “企業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它們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這個巨人,就是政府。奧巴馬說,政府修繕了道路,搭建了橋梁,普及了教育,為企業及企業家的成功奠定了至關重要的基礎。奧巴馬說,如今的互聯網巨頭們也得感謝政府,因為互聯網是政府創造出來的。
“互聯網不是無中生有,是政府創造了互聯網,網絡公司才能通過它賺錢。” 奧巴馬此言當真?這還得細細道來。
是誰創造了互聯網,似乎一直都沒有成為業內人士討論的話題,因為每個從業者都知道,互聯網始于 20 世紀 60 年代的一次政府行為。當時五角大樓內的美國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管理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因政府需要,設計并部署了一個名為 “阿帕網”(ARPANET)的網絡。經過了幾十年,阿帕網采用的數據包交換技術(packet switching)被一直沿用下來,成為當今互聯網的技術基石。不失偏頗地說,包括 TCP/IP 協議在內的許多互聯網技術基礎,也都是科研人員在開發阿帕網時創造出的,所以這個由政府締造的阿帕網和當今我們熟知的互聯網之間,的確有著傳承性的聯系。等到 20 世紀 80 年代,人們通過 TCP/IP 協議把政府網絡和幾個大學私有的局域網連到了一起,當代互聯網也就以此為標志誕生了。
當然,質疑政府對于互聯網重要性的人不在少數。 《華爾街日報》的前發行人戈登·格羅維茨日前便發文指出 ,互聯網誕生最大的功勞,應屬于施樂帕洛阿圖研究中心(Xerox PARC)——是施樂打造了連接不同計算機網絡的以太網(Ethernet),研制了第一臺個人電腦,并且創造了沿用至今的計算機用戶界面。而政府,受累于官僚主義的拖沓作風,雖說起步得早,但只能算個 “打醬油的”。如果過度夸大政府在互聯網誕生中的重要性,很容易讓人們對自由市場理論的產生懷疑,而這樣的懷疑有百害而無一利。
觀點的產生源于認知,觀點的異同源于認知角度的異同。如果換個角度看世界,奧巴馬的一番言詞似乎也蘊含了不可置疑的真理性。在這些偉大的、改變了我們生活的科學進步背后,幾乎都有政府和企業協力推進、相輔相成的影子。在互聯網發展的每一個環節,政府都發揮了自己不容小視的作用。最早提出建立世界范圍網絡這一概念的人來自政府,最早將這個在那個時代有些瘋狂的想法付諸實踐的人,也來自于政府。還有智能手機,從手機電池到全球衛星定位服務、到微處理器,再到多點觸控技術,樣樣也都跳動著政府研究的脈搏。
當然,這并不是說互聯網是政府單打獨斗造出來的,智能手機的繁盛和企業沒有絲毫聯系。奧巴馬的話是有道理的,在技術領域不存在獨行俠。這是一個大團隊,每個人每一方都是其中的一部分,大家一起共同努力,共同創造出美好的今天和未來。這個團隊由千千萬萬個行業精英組成,他們有的供職于政府,有的是大學學者,還有的來自于企業研發部門。團結和協作是他們的工作方式,攜手共進是科技進步的根基。
如果你對互聯網的誕生史有興趣,不妨花點時間讀讀卡蒂·海芙那(Katie Hafner)和馬修·里昂(Matthew Lyon)合著的全球網絡發展史 《網絡英雄》( Where Wizards Stay Up Late ) 。如果嫌這本書太厚,還可以移步互聯網的先驅們記載的《互聯網歷史簡介》( A Brief History of the Internet )。當然,維基百科上對于互聯網發展歷程也有不少相關資料,相信大家閱讀之后也能形成自己的看法。
如果要說施樂公司是當代互聯網的創造者,這就涉及到了一個概念問題。施樂打造了在不同局域網間分享信息的技術,但從某種意義上說,互聯網(Internet)和萬維網(World Wide Web)并不是同一個概念。萬維網是一個信息的相通網絡。我們打開網頁,看到了來自世界各地的信息,就比如大家正通過瀏覽器閱讀本文,這是萬維網。互聯網是一個更大的概念,它包含著電子郵件、即時信息和網絡共享文件等等,所以說,互聯網在誕生時間上要先于萬維網。
關于 TCP/IP 協議,溫頓·瑟夫(Vinton Cerf)和羅伯特·卡恩(Robert Kahn)是這個協議的創始人,兩人還因此一同榮獲 2004 年的圖靈獎。溫頓·瑟夫作為谷歌現今的高管更多地被外人熟知,但羅伯特·卡恩曾經的政府背景就鮮為人道了。在開發 TCP/IP 協議時,卡恩就職于美國國防部,而瑟夫與卡恩兩人的開發經費也是美國政府提供的。
關于以太網,國外科技網站 Ars Technica 的一篇文章指出,以太網的作用是將不同的電腦連接到一個網絡之內,而不是將不同的網絡連接到一個更大的網絡中。從這點來看,以太網離互聯網還有一定的距離。如果說互聯網是一棟建筑,那么以太網網只能算鋼筋水泥。
有一種看法是:政府拖沓的官僚主義作風延緩了互聯網的發展。如果要談這個問題,有一個企業是無法繞過的,它就是美國最大的電信運營商之一: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1960 年,由政府主導的蘭德智庫(RAND Corporation)內,有一個名為保爾·巴蘭(Paul Baran)的工程師。他發現 AT&T 為美國架設的電信網絡存在很大的結構問題。電信網絡過度依賴于幾個中央節點,一旦中央節點發生故障,整個網絡也將陷入癱瘓。為了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巴蘭主張在每個小節點之間改用分組交換的方式連接,擺脫之前“總-分”的網絡結構。這樣一來,即使網絡中有很大一部分陷入癱瘓,剩下的部分也能正常運轉。不過,AT&T 認為巴蘭 “對網絡運營一竅不通”,直接駁回了他的提議。之后,巴蘭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國防部,美國政府才開始介入網絡的開發。
當然,不能事后來指責 AT&T 缺乏洞察力與預見性。對于 AT&T 而言,自己老一套的行為方式已經被市場證明是合理并且有效的,他們沒有必要推翻已有的一切,去接納一個聽起來有些瘋狂的點子。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介入就變得必不可少。
從這個角度看,像創建互聯網這么一個需要投入巨大,卻無法給與明確產出的項目,對于企業方而言確是難以承受。比如說計算機,是美國軍方推出了全世界第一臺電子計算機 ENIAC,IBM 才能緊隨其后成為一方霸主。比如說多點觸控技術,蘋果公司從 2000 年起投身開發,但在這之前已經有無數的先人在荒地中鋪上了墊腳石,他們之中不乏政府資助的研究人員。比如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如果沒有政府建立的衛星網絡,這一切只能是天方夜譚。
也不能忽視的,是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重要性,蘋果公司、Facebook、亞馬遜、谷歌、微軟,還有硅谷中千千萬萬的科技企業,他們都是這個科技時代的脊梁。當然,更不能忽視政府在這里面付出的努力,互聯網、萬維網、微處理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國家電網等等,如果你依靠任何一件這些東西建立起了一家成功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