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抄不是喬布斯
兩根桿子有關系?
有些思維方式非常詭異,比如以前的“代表人民”,現在的“不是你撞的為什么要去扶?”。
本文要說的,也是個很詭異的思維方式:
“才能或者成就高,那道德水準也高”。
發現老虎的情婦們就痛心疾首,或者看了明星代言的廣告吃錯了藥,就是長期被這種思維方式誤導的結果。
問題是,7 號鐵桿控制的世界第一,和另一根桿子控制的好不好,有哪怕五毛錢的關系嗎?
偉大的藝術家剽竊
喬布斯的一句“好的藝術家拷貝,偉大的藝術家剽竊”貌似很讓人糾結。大家都想盡辦法,要找出一個美好的解釋。
其實,何必糾結呢?喬布斯不就是告訴你:他不會背負這種道德枷鎖。
實際上,對于年輕時的喬布斯,抄襲還真的沒法算個事兒。他有更多,更嚴重的道德瑕疵:藍盒子的生意有盜竊的嫌疑。欺騙創業伙伴更加不地道。甚至,敢在法庭上撒謊。
不過,一個像喬布斯那樣具有創新精神,預見力和行動力的天才,怎么可能是循規蹈矩,一臉嚴肅的道德先生呢?
才華和放蕩不羈,有時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抄襲和年代
另外,即使年輕的喬布斯放蕩不羈,他的早期企業家生涯,還真的很少抄襲。比如 Macintosh ,雖然用了施樂研究的圖形界面和鼠標,但是,很多人忽視了年代。
日本的全球貿易份額,在 80 年代第一次達到頂峰。 1986 年,拿走了全球份額的百分之十,開始和美國平起平坐。在全球貿易市場上的節節敗退,讓美國人開始反思:玩不過?那就不和你這么玩。
于是,美國開始改變游戲規則,在世界范圍內推動知識產權的保護。雖然相應的一些立法在 80 年代初就開始了,但是這場變革中真正引起廣泛關注的標志性事件,是由 HP 社長提交給美國總統的“全球競爭的新現實”的報告。 時間是 1985 年。
而 1984 年,使用圖形界面和鼠標的 Macintosh 已經上市了。
也就是說,喬布斯研發 Macintosh 的時候,知識產權的概念還未流行。
看到好東西仿造一個,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日本從上世紀 30 年代開始仿造了很多西方汽車,從來沒有遭遇中國今天面對的聲討。因為那時候沒人覺得這是個大問題:原型是買來拆開的,又不是沒付錢。
知識產權還未流行的年代,喬布斯也自然不應該背負抄襲的原罪。指責蘋果圖形界面和鼠標的出處的意義,不會比指責古人沒有使用清潔能源更大。
能做海盜,何必做海軍?
喬布斯再次執掌蘋果的時候是 1997 年。他個人道德上的瑕疵越來越少了。知識產權的概念也漸漸深入人心。
但是,喬布斯抄襲起來,非但沒有收斂,反而更變本加厲。
不久, iPod 就抄襲了創新的專利。之后一路大抄小抄,直到 2011 年成功的舉辦了把大家都抄哭了的世界開發者哭泣大會。( World Wide Developer Cries 2011 )
別忘了,比 iPod 更早一些,喬布斯重提 Think Different 。抄襲是不好的? Think Different : 為什么不能違反規則?
的確,抄襲創新讓蘋果付出一億美金的巨額賠償。但是,卻收獲了整個數字音樂市場。今天,蘋果是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而創新在哪里?
其實,喬布斯對規則的蔑視,在另外一句名言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能做海盜,為何做海軍?
不抄不是喬布斯
假設,喬布斯預見了數字音樂的未來,但是,因為道德包袱或者一億美金賠償的風險,在 iPod 的設計上做了妥協呢?
在我看來,這個人就不再是喬布斯了。因為,他不再追求 “完美的產品”,也不再具有 “冒險精神”了。
回到所有事情的開始,沒有冒險精神,喬布斯會空手簽下 50 臺 Apple I 的訂單嗎?不,他會像蘋果的第三個合伙人那樣,選擇退出。(非常有趣的是,這位先生的道德品質,受到廣泛的贊譽。)
回到所有事情的開始,沒有對完美產品的追求,他會為 Apple II 尋找家電外殼嗎?不,他會和別人一樣繼續賣連鍵盤都沒有的電腦,一樣暢銷,卻不會走到時代的潮頭。
沒有 Apple I 和 Apple II ,還有蘋果和喬布斯嗎?
最后的話
不可否認,喬布斯大多數的抄襲不是抄襲。他是在“抄創新”:把抄來的元素,改造的比原來好得多。
但是,讓我敬佩的,還是喬布斯對抄襲的態度:
坦白承認,面對審判,收獲利益,承擔責任。
對比熱衷于用各種新詞粉飾,還根本不擔心審判和賠償的一些公司,不知境界上要高出多少倍?
似乎,喬布斯對世俗的規則有一種蔑視。而這種蔑視,總讓我想到禪宗:把內心看的非常明晰和透徹,才不會那么在乎外在的道德束縛。
似乎,喬布斯也對世俗的常識也有一種蔑視。而這種蔑視,也讓我想到禪宗:把世界看的非常明晰和透徹,才不會那么在乎別人的結論是什么。
所以,面對無數人,重復了不知道多少遍的“不做惡”,只有喬布斯的評論才那么簡潔而犀利:
“這是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