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賦能司法
隨著數字化技術的發展,電子證據包括聲音、圖片、視頻等形式在訴訟案件中出現的越來越頻繁。
但取證容易舉證難,電子證據證據在形成的時候并非都能對數據生成的時間、真實人員身份等予以記錄。而且這些電子證據的產生、儲存、轉移環境都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
另外,傳統電子證據在司法實踐中仍然需要以傳統的書證形式呈現出來,也就是需要以提取數據+快照+紙質+打印+公證的形式予以呈現,這使得電子證據一旦被提取就成為副本需要經過具有電子物證司法鑒定機構資質的機構和鑒定員以及專業律師的見證,并經過復雜的公證程序,不僅成本高、時間長,而且在庭審中取證、示證都存在難度。
區塊鏈技術所特有的不可篡改、去中心化存儲等特性,恰恰與電子證據存證的痛點相契合。區塊鏈可以降低電子證據存證成本、增強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從而提高訴訟效率。
目前,區塊鏈+司法已在多個地市開始落地應用:北京互聯網法院「天平鏈」、廣州互聯網法院「網通法鏈」、杭州互聯網法院「司法區塊鏈」等。
區塊鏈助力司法
在我國,電子數據的司法脈絡以2012年為分界線,在此之前,電子數據不能作為獨立證據參與訴訟,相關法律缺失,技術野蠻生長。2012年,我國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進行修改后,分別在民訴法63條、刑訴法48條中提出把電子數據列入法定的證據分類。之后,隨著司法界對于電子數據的重視度日益凸顯,有關電子數據的法律法規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對電子數據運用于司法領域的存證、舉證、示證做出了具體的規定,電子數據走上了法制化進程。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承認了區塊鏈存證的電子證據用于互聯網案件舉證的合法性,是區塊鏈技術應用與司法領域的重要一步。至此,區塊鏈與電子證據的結合正式踏入了歷史的舞臺,開始逐步推行。
目前司法區塊鏈主要可以解決三類糾紛:數字版權、金融合約以及網絡服務合同。
用戶可以將自己的數字作品上傳至司法區塊鏈上,司法區塊鏈各節點會對該作品進行審查,將需要存證的電子數據以交易的形式記錄下來,打上時間戳,打包上鏈,生成唯一的哈希值反饋給用戶。
基于數據加解密技術的隱私方案也是司法區塊鏈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他用戶只能看到一個哈希值,看不到哈希值所對應的原始電子數據,這也保護了當事人的隱私。目前,司法鏈上存證總量突破 19 億條。
除了確權以外,司法區塊鏈也會同步開始侵權監測,一旦監測到其他人使用了該數字作品,即會自動固化證據,為后續起訴提供電子證據。
上述過程,其實相當于簡化了公證機關的流程,從而高效地對證據進行固定。
另外,用戶如果發現其他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可以立刻登陸互聯網法院在線起訴。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證據時,當事人可以將之前已經登記過的作品版權哈希值或者侵權哈希值輸入進去,不用重復上傳證據,這也簡化了辦案流程。
當然,除了司法區塊鏈,一些法院也支持旗下的其他存證平臺證據或者本地上傳證據。
而從當事人起訴開始,調解、立案、送達、舉證質證、庭審、判決、執行等影響審判質量效率、影響司法公信力的關鍵環節都會蓋上區塊鏈的“戳印”。
這些“戳印”包含了可信時間、可信身份、可信流程、可信環境等關鍵信息,并向區塊鏈全體節點實時進行廣播,全程留痕、安全可控、不可篡改,能夠有效防范和減少糾紛的發生。全流程記錄上鏈,進一步保證了司法的權威性和公開透明性。
司法區塊鏈也在實際應用中,提升了案件審判效率。杭州互聯網法院常務副院長王江橋表示,運用司法區塊鏈技術后,由于事實認定清楚、證據確鑿,杭州互聯網法院知識產權類糾紛的訴前調解撤訴率已超過90%。
區塊鏈司法存證仍面臨挑戰
技術與法律規范是重點環節
然而,盡管區塊鏈司法存證優勢明顯,發展潛力巨大,但仍不可否認,目前區塊鏈在司法領域的廣泛應用中仍存在一定的挑戰,具體表現在區塊鏈關鍵技術薄弱、業務流程與實際上鏈分離、電子證據認證法律規范未明確、復合型人才欠缺等四大方面。
以技術本身為例,區塊鏈關鍵技術仍需要進一步突破。目前,區塊鏈技術仍處于早期的發展階段,存在著技術承載力不足、上鏈帶來的信息隱私安全保護技術不成熟、系統穩定性不強等問題。由于司法業務的特殊性,司法部門具有海量的數據資源、復雜的主體協同關系,一方面,區塊鏈技術有限的可擴展性無法覆蓋所有的業務場景。而另一方面,區塊鏈技術存在數據透明性,即鏈上的所有參與方均有查看數據的權限,司法數據互聯中所存在的隱私安全風險不容小覷。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而區塊鏈與司法的結合則是區塊鏈應用的風向標。可以預見,隨著電子數據相關的業務需求不斷的反饋與表達,區塊鏈技術將在不斷迭代優化的過程中被反復考驗,獲得全新的助推力,在司法乃至其他的行業中釋放更多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