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對高通罰款61億元 要求高通作出5項整改
罰款 61 億元
北京時間 2 月 10 日凌晨消息,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宣布對高通處以人民幣 60.88 億元罰款,并為智能手機廠商授權使用其技術設定了費率,從而終結了令高通在中國市場上的增長受到威脅的調查。
高通周一發表聲明稱,發改委判決該公司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并表示該公司并未對此判決提出異議。聲明稱,高通被處以人民幣 60.88 億元(約合 9.75 億美元)罰款。另外,發改委還為中國手機廠商使用高通芯片設計的版稅費用設定了條款。
這項交易令持續了一年多的相關調查得以塵埃落地,這項調查已令高通在中國市場上收取版權收入的能力受損,有些手機廠商推遲了支付版稅的時間或少交版稅。高通擁有對手機系統來說至關重要的基本技術,并通過將這些專利技術授權給手機廠商使用的方式獲取利潤,其大部分利潤都來自于這項業務。
高通表示,作為向中國當局作出的讓步,該公司將提供 3G 和 4G 基本技術專利授權,并不再要求將這些專利的使用權與該公司的其他專利進行綁定。高通將按類似于世界其他地區的費率向中國手機廠商收取專利授權費用,這消除了市場有關該公司可能被迫提供折扣價以和解調查的擔憂情緒。雖然從百分比來看版權費率相似,但作為計費基礎的手機價值則將按設備總價的 65% 進行評估。
高通總裁德雷克·阿伯勒(Derek Aberle)表示:“這一費率與我們在全球范圍內收取的費率相一致。”
消息傳出后,高通股價在紐約市場的盤后交易中有所上漲。
截至上一財季末,高通持有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總額為 316 億美元,這一財季中該公司 74% 營收來自于芯片銷售業務,但運營利潤則有 58% 來自于授權營收。過去五年中,高通的版稅總收入達 300 億美元以上。
高通表示,該公司目前預計,在截至 9 月為止的當前財年中其營收將為 263 億美元到 280 億美元,相比之下該公司在 1 月 28 預測稱其全年營收最低將觸及 260 億美元;不計入某些一次性項目,全年每股收益預計為 4.85 美元到 5.05 美元,高于此前預期的 4.75 美元到 5.05 美元。
除高通以外,微軟和賽門鐵克也都是中國政府調查的目標,這增強了市場有關中國是否正在利用這種調查為本國企業提供支持的擔憂情緒。
國家發改委要求高通作出 5 項整改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看:高通公司在其擁有的 CDMA WCDMA 和 LTE 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組合的市場份額為 100%; CDMA WCDMA 和 LTE 無線通信終端基帶芯片的市場份額也超過了 50%,具有了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CDMA 和 WCDMA 是指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運用的 3G 標準,LTE 則是中國聯通、電信以及移動三家運營商的 4G 標準。
高通公司則抓住強有力地市場支配地位優勢,開始了它的濫用市場支配行為。主要表現在:
1、 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
2、搭售非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
3、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高通公司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并處 2013 年度在我國境內銷售額 761.02 億元人民幣8% 的罰款,計 60.88 億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接受央視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按照法律的規定,從我們發出正式的處罰之日起十五日內,高通公司要把罰款上交中央財政。罰款是實現糾正違法行為的一種必要的途徑和手段,但它不是個根本的目的。對這個案子的查處表明,我們國家高度重視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同時)堅決反對任何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此外,整改內容主要包括:
1、對在我國境內銷售的手機,由整機售價收取專利費改成收取整機售價 65% 的專利許可費;
2、將向購買高通專利產品的中國企業提供專利清單,不再對過期專利收取許可費;
3、不再要求我國手機生產企業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
4、在專利許可時,不再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
5、銷售基帶芯片時不再要求簽訂一切不合理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