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熱議移動通信轉售試點 “虛擬運營”開放程度引關注
工信部《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征集期剛剛結束。自1月8日該意見稿發布之日起,虛擬運營的開放便受到了各方熱議,不少公司也紛紛公布將申請相關資質。
“隨著移動通信業務轉售口子的打開,行業生態圈內大量企業期望借助自身已有核心業務的優勢,獲得轉售資質進行商業模式的調整和創新。” “例如蘇寧等,可以憑借其終端用戶的優勢,建立其主營銷售業務與移動通信的捆綁模式,產生新的盈利點;天音控股等,可以實現渠道話語權與移動通信業務的充分結合,出現新的商業模式。”正略鈞策管理咨詢合伙人李騫認為。
但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薛勝文也表示,“業務轉售是通信領域的藍海,搶先進入該領域可獲得優先發展地位,同時享受國家政策傾斜,有利于企業將來掌握市場話語權。但是,由于轉售商前期需要自建客服、自建渠道,成本投入較高,而收入只是資費與運營商批發價間的差價,利潤空間有限,企業進入該領域仍面臨挑戰。民營資本只有選擇性進駐移動通信局部業務才能獲得一定的市場空間。”
于此同時,眾多業內人士也對《試點方案》本身表示出了一些擔憂。
首先是試點的數量,根據《試點方案》要求,未來將有至少6家民資企業將獲準運營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成為所謂的“虛擬運營商”。
對此,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曾劍秋認為,在業務的具體開放中必須循序漸進、逐步推進,第一批不能放得太開,最多10家就可以了。“一是要保障市場的正常持續,進入者太多利潤自然攤薄,這就很容易造成惡性競爭;另一方面,虛擬運營具體應如何做,也需要有一定時間的探索和實踐,因此,第一批虛擬運營商具有試點性質,不宜太多。”
其次便是試點的開放程度,興業證券通信行業分析師李明杰說:“北歐的挪威和瑞典,政府強制性要求基礎運營商必須開放至少50%的網絡資源給虛擬商。如果開放比例太小,虛擬商無疑大受限制”。過多的限制將影響虛擬運營商的業務創新和試點目標的達到。
因此,無論是對于企業還是政府,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改革在初步破冰之后,仍將面對一些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