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內容出版商應放棄移動應用開發投奔Web
科技博客GIGAOM最近刊發內容推薦引擎Outbrain CEO 亞倫•加萊(Yaron Galai)的分析文章稱:現在許多內容出版商醉心于iPhone和iPad移動應用的開發只是一時的現象,最終并不利于出版商的發展。文章分析了原因, 并給各出版商的發展提供了一些建議。以下為原文:
我在幾個月前發過這樣一條微博:“如果我是一家出版商,那么我可能會做兩件事,要么把我的應用從蘋果應用商店撤出來,要么把我所有的可動用資金都用來投資蘋果公司的股票。”后一條建議非常實在,雖然可能不怎么現實,因為蘋果股價行情是歷來罕見的。
但是我前一條“把應用從蘋果應用商店撤出來”的建議好像不會收到太多的共鳴,因為很多出版商照樣一直推出各自的iPhone和iPad應用。然而,我打賭這個只是出版商們一時的狂熱表現,最終會趨于平靜甚至逆向發展,原因如下:
分散的應用程序世界是對開發資源的消耗
Web的魅力就是它標準化了各種設備、操作系統和瀏覽器上的信息瀏覽,不用再重寫代碼使之兼容Mac、PC和Unix等系統。信息一旦被發布到 Web上,就能被所有人看到,不管他們用的什么設備。最近,各種各樣的應用商店又開始再一次分裂本已經重組的應用程序世界。這樣一個分裂的應用世界會對那些支持所有應用的出版商造成大量的費用損失和負擔。對于科技公司本身來講,這并不是太大的負擔,但對于出版商來說,要支持這么多的應用無疑是讓人頭痛的事情和完全不必要的負擔。這就引出了我想要說的下一個觀點。
對大多數網站來說,一款應用的投資回報率(ROI)是不確定的
原生應用可幫助開發者實現一些在Web頁面無法實現的功能(除非使用Flash)。游戲就是很好的例子。對于一個以文字和圖片產品為主的出版商來說,很難有Web無法提供的獨特應用程序功能。當然了,往應用里添加一些仿造功能是可能的(《每日電訊報》的閱讀功能就能在一款出版商應用上實現),但問題是,添加這些功能到底僅僅是因為它們能被添加,還是因為它們是真的有用。
我覺得最有用的移動閱讀功能是Instapaper,文字清晰,排版整齊適當,這些屬性在所有設計完美的移動網站上都具備。這款應用只有兩個功能稍有瑕疵:視頻和離線閱讀。但這個技術缺陷也隨著HTML5漸漸得到完善,不久之后,即使這些“應用借口”也不能再作為開發專門的移動應用的理由。
在應用程序上無法(或至少不能隨便)添加鏈接
當你決定在應用程序而不是移動網站上發布內容時,要特別注意不能隨便添加鏈接。因為一款應用是一個獨立的程序,不像在公開的Web上,其它內容的鏈接最多只是造成不好的影響。并且就算能鏈接到網站上,也需要轉換到另一個應用程序上(比如移動瀏覽器),而且也會擾亂用戶的瀏覽體驗。
被“別人”的平臺所挾持
最后,可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信息發布平臺的所有權。Web不從屬于任何人,因此,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在Web運作上強加任何規定、價格、審查或其它事情(當然,FCC法規除外)。
嚴格意義上看,當出版商開發一款移動應用時,他們就成為了別人平臺(也就是蘋果或Google)上的一個節點,并受他們的想法和制定的規則控 制。其中一個例子就是,蘋果決定對他們應用內的所有出版商訂閱收取30%的分成。《金融時報》曾多次說過他們決定完全撤出蘋果商店應用,并將全力投資自己的移動Web應用。為別人的平臺開發應用會讓人覺得這是一種新的銷售渠道,但實際上卻成為了別人商業模式的一個節點。
移動應用是一個適當的銷售渠道,并且對出版商來說也很有意義,他們能在各種各樣的應用商店里有一席之地。但是如果忽視一款應用的其它方面,而僅僅把它作為一種銷售渠道,那么對出版商來說,這款應用也只是用戶移動屏幕上的一個標記:提醒用戶要消費出版商的應用內容。
我強烈建議(并作出預測),出版商在大肆宣傳“我們需要開發一款iPhone、iPad、Android、WebOS、Win7應用”之后,還能堅持以下原則:
◆ 利用有限的開發資源為自己的網站開發單一的、優秀的移動Web版本
◆ 向所有的應用商店提供該應用的書簽版本,它可在瀏覽器中直接打開自己的移動網站。
◆ 推出移動Web特有的服務,為讀者提供超凡的瀏覽體驗。
◆ 調整移動環境的盈利策略,選擇最合適移動消費的收入來源。
移動市場逼迫著出版商要快速適應并成功運作產品。在一個“不成功就成仁”的市場環境下,對應用的大肆宣傳最終是不利于出版商的。出版商不應分散自己的開發資源,支持各種不同的專利應用,卻犧牲自己來符合別人的戰略。
原文:http://www.cnbeta.com/articles/1562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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