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圈的“保護費” 論科技創新與專利申請
如果說10天前施密特(EricSchmidt)在東京說的那句“我們將確保HTC不會敗訴”多少有點“大哥護小弟”的江湖意味,那么這個消息就很嚴肅了:Google從IBM手里購買1030個專利以應對專利訴訟。這樣,加上2004年上市以來零零星星儲備的728個專利,Google已經有1700個專利了,——相比之下,蘋果是4000個,微軟是18000個。
SEObytheSea公司總裁比爾·史勞斯基(BillSlawski)披露此次專利轉讓涉及微芯片、區域數據庫、內存制造和架構、服務器和路由器架構、面向對象程序和一些企業流程方面的技術(點此查看專利轉讓記錄)。目前這次專利轉讓還沒有完全公開,Google也拒絕透露購買費用。
聯系此前Google法律總顧問肯特·沃爾克(KentWalker)的“軟件專利搞砸創新”的言論,難免讓人勾勒出一個悲情的Google——我們不希望戰爭,但不怕戰爭(毛主席語)。沃爾克在7月26日說:
現在科技界有一個大問題:軟件專利往往會搞砸創新工作。(使用專利手段)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打擊對方,甚至阻止他們的產品進入市場。有些人造成了一損俱損的局面,但要買斷所有的專利代價是高昂的。通過購買專利來打擊其他競爭對手不是一個好方法,但我們也不會繳械投降。
此前,施密特在東京Google移動大會上也有一番言論:
我們看到Android設備以爆炸性速度迅速占領市場,對于我們的成功,競爭對手們的反應不是創新,而是法律訴訟。對于這一點,我們一點也不擔心。
沃爾克和施密特的言論或許為Google贏得了一些“同情分”,但是“同情”不能幫Google贏得官司,只有硬實力——專利儲備才可以。
Android現在身陷專利訴訟包圍之中,牽連的廠商有蘋果、微軟、IBM、Google、甲骨文、HTC、三星等。HTC已經要在每部賣出的手機中交給微軟5美元專利費,同時初步被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侵犯蘋果2項專利;蘋果與三星的官司將在12月宣判,此前蘋果要求ITC加快審判進程的要求被遭到拒絕(因為三星GalaxySⅡ將在8月美國上市,蘋果要求法院在8月判決以阻止GalaxySⅡ進入);Google與甲骨文的官司將在10月審判,初步消息猜測甲骨文61億美元的索賠可能不會得到法院支持;等等。一片混亂之中,如果說施密特在華盛頓的游說是“旁門左道”——已經有人諷刺施密特應該注冊為說客(lobbyist),那么儲備專利才是光明正大的“硬通貨”。
儲備專利兩個渠道,一是申請,二是購買。申請要經歷繁瑣的法律流程,耗時燒錢費力;購買只費錢,但不一定能買到。Google已經關閉GoogleLab,——一個曾經測試過Gmail、GoogleCalendar、AndroidmobileOS、Google+的場所,以節省龐大的開銷,“集中力量辦大事”,其中的“大事”,既有Google+,也有專利購買和申請。
各大巨頭的專利大戰,樂在心里的是像InterDigital這樣靠賣專利營生的知識產權公司,最近該公司在網站上掛出了出售專利的信息。據傳Google已經跟其進行了初步談判,蘋果也可能加入這場專利收購之爭中。InterDigital擁有8800項專利,還有10000多項還在申請;其中1300項與手機專利直接相關,蘋果獲得這些專利可以使每臺iPhone成本降低3–10美元,Google獲得則將形成龐大專利儲備從而擺脫部分Android專利訴訟,所以這場專利收購極有可能刷新北電專利拍賣創下的45億美元紀錄。
而專利大戰損失最大的,可能是科技行業的創新精神。專利大戰不止提醒Google,也告誡眾創業公司,要注意專利的保護;這個借鑒意義,可能加大科技公司在專利申請和保護方面的投入,減少在科技創新的投入和沖勁。設想一下,如果大家都像IBM、微軟、甲骨文那樣搞一個小創新就申請一個專利,再去找小公司、“嫩”公司收“保護費”——這一切,歷史是那么熟悉——這對于行業發展實在不是一個什么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