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網絡虛擬財產遼寧4青年被判刑
遼寧省沈陽市東陵區法院日前對一起罕見的搶劫虛擬財產案一審宣判。以王曉全為首的4名青年因搶劫一名網民的Q幣、游戲幣和游戲裝備等,被法院認定構成搶劫罪,王曉全被判有期徒刑3年,其他3名被告均被判緩刑,并分別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去年以來,當事人王曉全經常和另外3名伙伴置學業于不顧,一起到沈陽市東陵區前進鄉某網吧打大型網絡游戲。由于級別不高,“裝備”也比較簡單,在網上常受“欺負”。他們發現同網吧內一個名為“沈陽小伙”的玩家“裝備”豐厚,游戲時勝多負少,在索要未果后,便產生了搶劫的念頭。得手后,4人將這些網絡虛擬財產平分還搶走“沈陽小伙”身上的200元人民幣。
之后,雖然王曉全等4人投案自首,并與“沈陽小伙”達成調解協議,主動出錢補償。但行為已涉嫌搶劫罪,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法院認為,Q幣、游戲幣和游戲裝備,屬于網絡虛擬財產,雖現行法律只認可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但玩家在游戲中財物的積累需要付出時間和金錢,虛擬財產完全具備財產的一般屬性,應當納入刑事法律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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