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搞懂對象方法,"this" 的六項正面與側面
一、對象方法,"this"
通常創建對象來表示真實世界中的實體,如用戶和訂單等:
- let user = {
- name: "John",
- age: 30
- };
并且,在現實世界中,用戶可以進行 操作:從購物車中挑選某物、登錄和注銷等。
在 JavaScript 中,行為(action)由屬性中的函數來表示。
二、方法示例
剛開始,我們來教 user 說 hello:
- let user = {
- name: "John",
- age: 30
- };
- user.sayHi = function() {
- alert("Hello!");
- };
- user.sayHi(); // Hello!
這里我們使用函數表達式創建了一個函數,并將其指定給對象的 user.sayHi 屬性。
隨后我們像這樣 user.sayHi() 調用它。用戶現在可以說話了!
作為對象屬性的函數被稱為 方法。
所以,在這我們得到了 user 對象的 sayHi 方法。
當然,我們也可以使用預先聲明的函數作為方法,就像這樣:
- let user = {
- // ...
- };
- // 首先,聲明函數
- function sayHi() {
- alert("Hello!");
- };
- // 然后將其作為一個方法添加
- user.sayHi = sayHi;
- user.sayHi(); // Hello!
- *面向對象編程*
- 當我們在代碼中用對象表示實體時,就是所謂的 面向對象編程,簡稱為 “OOP”。
- OOP 是一門大學問,本身就是一門有趣的科學。怎樣選擇合適的實體?如何組織它們之間的交互?這就是架構,有很多關于這方面的書,例如 E. Gamma、R. Helm、R. Johnson 和 J. Vissides 所著的《設計模式:可復用面向對象軟件的基礎》,G. Booch 所著的《面向對象分析與設計》等。
三、方法簡寫
在對象字面量中,有一種更短的(聲明)方法的語法:
- // 這些對象作用一樣
- user = {
- sayHi: function() {
- alert("Hello");
- }
- };
- // 方法簡寫看起來更好,對吧?
- let user = {
- sayHi() { // 與 "sayHi: function()" 一樣
- alert("Hello");
- }
- };
如上所示,我們可以省略 "function",只寫 sayHi()。
說實話,這種表示法還是有些不同。在對象繼承方面有一些細微的差別(稍后將會介紹),但目前它們并不重要。在幾乎所有的情況下,較短的語法是首選的。
四、方法中的 “this”
通常,對象方法需要訪問對象中存儲的信息才能完成其工作。
例如,user.sayHi() 中的代碼可能需要用到 user 的 name 屬性。
為了訪問該對象,方法中可以使用 this 關鍵字。
this 的值就是在點之前的這個對象,即調用該方法的對象。
舉個例
- let user = {
- name: "John",
- age: 30,
- sayHi() {
- // "this" 指的是“當前的對象”
- alert(this.name);
- }
- };
- user.sayHi(); // John
在這里 user.sayHi() 執行過程中,this 的值是 user。
技術上講,也可以在不使用 this 的情況下,通過外部變量名來引用它:
- let user = {
- name: "John",
- age: 30,
- sayHi() {
- alert(user.name); // "user" 替代 "this"
- }
- };
……但這樣的代碼是不可靠的。如果我們決定將 user 復制給另一個變量,例如 admin = user,并賦另外的值給 user,那么它將訪問到錯誤的對象。
下面這個示例證實了這一點:
- let user = {
- name: "John",
- age: 30,
- sayHi() {
- alert( user.name ); // 導致錯誤
- }
- };
- let admin = user;
- user = null; // 重寫讓其更明顯
- admin.sayHi(); // TypeError: Cannot read property 'name' of null
如果我們在 alert 中以 this.name 替換 user.name,那么代碼就會正常運行。
五、“this” 不受限制
在 JavaScript 中,this 關鍵字與其他大多數編程語言中的不同。JavaScript 中的 this 可以用于任何函數,即使它不是對象的方法。
下面這樣的代碼沒有語法錯誤:
- function sayHi() {
- alert( this.name );
- }
this 的值是在代碼運行時計算出來的,它取決于代碼上下文。
例如,這里相同的函數被分配給兩個不同的對象,在調用中有著不同的 “this” 值:
- let user = { name: "John" };
- let admin = { name: "Admin" };
- function sayHi() {
- alert( this.name );
- }
- // 在兩個對象中使用相同的函數
- user.f = sayHi;
- admin.f = sayHi;
- // 這兩個調用有不同的 this 值
- // 函數內部的 "this" 是“點符號前面”的那個對象
- user.f(); // John(this == user)
- admin.f(); // Admin(this == admin)
- admin['f'](); // Admin(使用點符號或方括號語法來訪問這個方法,都沒有關系。)
這個規則很簡單:如果 obj.f() 被調用了,則 this 在 f 函數調用期間是 obj。所以在上面的例子中 this 先是 user,之后是 admin。
在沒有對象的情況下調用:this == undefined
我們甚至可以在沒有對象的情況下調用函數:
- function sayHi() {
- alert(this);
- }
- sayHi(); // undefined
在這種情況下,嚴格模式下的 this 值為 undefined。如果我們嘗試訪問 this.name,將會報錯。
在非嚴格模式的情況下,this 將會是 全局對象(瀏覽器中的 window,我們稍后會在 全局對象 一章中學習它)。這是一個歷史行為,"use strict" 已經將其修復了。
通常這種調用是程序出錯了。如果在一個函數內部有 this,那么通常意味著它是在對象上下文環境中被調用的。
解除 this 綁定的后果
如果你經常使用其他的編程語言,那么你可能已經習慣了“綁定 this”的概念,即在對象中定義的方法總是有指向該對象的 this。
在 JavaScript 中,this 是“自由”的,它的值是在調用時計算出來的,它的值并不取決于方法聲明的位置,而是取決于在“點符號前”的是什么對象。
在運行時對 this 求值的這個概念既有優點也有缺點。一方面,函數可以被重用于不同的對象。另一方面,更大的靈活性造成了更大的出錯的可能。
這里我們的立場并不是要評判編程語言的這個設計是好是壞。而是要了解怎樣使用它,如何趨利避害。
六、箭頭函數沒有自己的 “this”
箭頭函數有些特別:它們沒有自己的 this。如果我們在這樣的函數中引用 this,this 值取決于外部“正常的”函數。
舉個例子,這里的 arrow() 使用的 this 來自于外部的 user.sayHi() 方法:
- let user = {
- firstName: "Ilya",
- sayHi() {
- let arrow = () => alert(this.firstName);
- arrow();
- }
- };
- user.sayHi(); // Ilya
這是箭頭函數的一個特性,當我們并不想要一個獨立的 this,反而想從外部上下文中獲取時,它很有用。在后面的 深入理解箭頭函數 一章中,我們將深入介紹箭頭函數。
七、總結
- 存儲在對象屬性中的函數被稱為“方法”。
- 方法允許對象進行像 object.doSomething() 這樣的“操作”。
- 方法可以將對象引用為 this。
this 的值是在程序運行時得到的。
- 一個函數在聲明時,可能就使用了 this,但是這個 this 只有在函數被調用時才會有值。
- 可以在對象之間復制函數。
- 以“方法”的語法調用函數時:object.method(),調用過程中的 this 值是 object。
請注意箭頭函數有些特別:它們沒有 this。在箭頭函數內部訪問到的 this 都是從外部獲取的。